年底前参加医保最合算 明年参保有"半年等待期" 今天是11月1日。根据南京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规定,每年的11、12月份,是续缴下一年度医保费的日子。昨天,有关部门人士提醒,尚未参加医保的居民,应尽快申请参保;否则,错过了今年底,居民个人即使申请参保,也需要在一年半后,才能真正享受到医保报销待遇。
医保“启动年”政策有优惠
今年7月1日起,南京市全面实施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作为医保启动年,最大的政策优惠是参保居民没有“等待期”,即居民办理了参保手续并缴了保险费,很快就可享受医保报销待遇。具体是:
1、今年7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居民只要参保并缴纳医保费,下个月即可享受到医保待遇;
2、10月1日后至今年底前参保缴费的,明年元月1日就可享受医保待遇,等待的时间也不算长。据医保管理部门人士介绍,目前南京市城区已有17万居民参保,有的已开始享受医保报销待遇,但仍有相当多居民在观望中。
明年参保有“半年等待期”
根据医保政策规定,2008年元月1日起,医保推广工作进入常态化。2008年前10个月,医保部门不办理居民参保手续。居民想参加医保,只有在11、12月份,才可申请办理2009年度的医保。但2009年参保居民有个“半年等待期”。就是说,2008年11、12月份缴纳医保费的居民,从2009年7月1日起,才能享受到医保医疗报销待遇。有关人士强调:半年等待期适用所有居民,唯一例外的就是新生儿。新生儿出生后即可办理参保居民手续,并不设“等待期”。
居民医保目的是保大病、保平安、保放心。错过今年12月底,居民参保需在一年半后才能享受医保待遇。这期间谁也不能说不生个病。有关人士提醒说,居民应尽快前往所在街道劳动保障所申请办理参保手续。因为是首次参保,需提交的资料和办理的手续较多,居民如都挤在12月、甚至12月下旬办理,会感到很不方便。
政府考虑出台鼓励措施
前不久,南京市有关负责人在劳动保障会议上透露,为鼓励居民连续参保并缴费,将考虑将居民缴费的年限与医保最高支付额度(8万元)挂钩,即缴费年限越长,享受到的待遇越高。据有关人士说,这项政策正在制订中,构想是居民连续缴费年限每增加一年,医保的最高支付额增加一万元,15万元封顶。因此,居民早参加医保,不中断缴费,今后所享受的医保待遇也较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