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证对象:
1、离开户籍地拟在异地居住30日以上者;
2、年龄在18周岁至49周岁之间的所有育龄人群(不论男女与婚否)。
办证程序:
1、本人的《居民身份证》;
2、单位或社区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两张);
3、填写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申请表;
4、发放《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有效期三年;
5、与已婚育龄妇女签订计划生育合同;
6、严格《婚育证明》工本费的收取标准,每证5元,使用财政专用票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