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须知
(一)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条件:
1、自愿只生育一个孩子的夫妻;
2、依法收养一个孩子后不再生育的;
3、依照《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生育了两个孩子,其中一个孩子在未结婚生育子女前死亡,以后不再生育的;
4、再婚夫妻中依法只生育一个孩子的一方可单独领证;
5、再婚夫妻中一方系离婚者且只生育一个孩子,未育且不再生育的另一方可单独领证;
6、夫妻婚后生育一个孩子,离婚或丧偶后,没有再婚的一方可单独领证。
(二)申请人需提交的材料:
①《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领表》一式三份;
②孩子户口簿及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③夫妻双方身份证、婚姻证明、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④夫妻双方与子女二寸合影照片一张。
(三)办理程序:
申请人到孩子户籍所在地的街道领取并填写江苏省统一的文书——《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领表》一式三份,经夫妻双方所在单位(无单位的由村(或)居民委员会)签署意见,带齐材料送孩子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审核盖章(7日内完成)后,到鼓楼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上述原件由经办人当场审查无误后退还,复印件留存。凡不符合颁发条件的,作出《不予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告知书》,并在20日内送交当事人或交街道代为送达当事人。
(四)法定时限:及时办理。
(五)办证地点:鼓楼区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山西路124号鼓楼区政府门口,可乘3路、8路、22路、74路、42路、67路、114路车到付佐路站下车)。
(六)联系电话:86632788(区人口计生局);
83230210(区行政服务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