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录入时间:2008-3-17 责任编辑:LWM 来源:本站原创 |
| 民办非企业登记须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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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成立民办非企业具备的条件 1、社会力量办医,需持卫生部门下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2、社会福利事业,要持民政部门下发的社区服务证书。 3、社会力量办学需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下发的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 (二)还要交下列材料 1、法人登记申请表。 2、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3、银行帐号备案表。 4、章程核准表。 5、印章备案表。 以上材料在民政部门领表。 申请方还需交: 6、社会办学许可证或卫生执行许可证、社区服务证书 副本复印件。 7、章程。 8、从业人员花名册。 9、向民政局提出的书面申请。 10、验资报告(不少于3万元)。 11、场所证明(协议、合同、房产证等)。 (三)办理社团变更手续 1、向民政局提出变更申请。 2、业务主管单位同意变更法的批准意见。 3、前任法人的离任审计报告。 4、会议纪要(变更法人、住所、名称、资金)。 如进行法人变更,还需填写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四)说明 1、承诺时限 30个工作日 2、收费标准:社会团体登记工本费: 150元 民办非企业登记工本费:150元 3、办证服务电话:84498937 4、地 点:解放路1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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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辖小区 |
金宝花园 |
金盾公寓 |
洪宇大厦 |
洪武大厦 |
火瓦巷3、5、7号高层 |
娃娃桥 |
小火瓦巷51、59号 |
汇鸿国际大厦 |
福鑫国际大厦 |
洪武路33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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