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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白下区龙王庙社区服务标准
FB/320103HLWM01-2007
社区党建工作标准
2007-08-28发布 2007-08-28实施
南京市白下区龙王庙社区管理委员会 发布
前 言
本标准按国家标准《服务标准指南》和GB/T15624.1-2003《服务标准化工作指南》及江苏省地方标准《和谐社区评价总则》等进行编写,本标准根据龙王庙社区党建工作特点编写标准内容。
本标准起草单位:龙王庙社区管理委员会
本标准起草人:
社区党建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社区党建工作总则,党务公开、组织活动形式、社区党组织工作内容、发展党员工作程序,评价
2 总则
党建工作是一项严肃、认真、细致的政治工作,直接关系到党员素质修养和保持党组织先进性、科学性和党组织纯洁性,关系到共产党在和谐社区建设领导作用,尤其是共产党的模范作用与社区居民的鱼水关系,对于和谐社区建设至关重要。
3 社区党组织的基本工作任务
社区党组织是党的基层组织的主要组成部分,党章规定的党的基层组织的基本任务同样也是社区党总支所要完成的基本任务。党章规定的八项基本任务可以综合归纳为三个主要方面即政治上的任务;党的自身建设上的任务;群众工作方面的任务。
3.1 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组织党内外的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
3.2 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3.3 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性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3.4 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3.5 充分发挥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发现、培养和推荐他们中间的优秀人才鼓励和支持他们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
3.6 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重视吸收在生产和工作第一线的工人、农民、知识分子中的优秀分子入党。
3.7 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法政纪严格遵守国家的财政经济法规和人事制度不得侵占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
3.8 教育党员和群众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4 龙王庙社区党总支工作职责
4.1 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和布置的工作,团结组织辖区党员和群众完成社区所担负的各项任务。
加强对党支部的领导和管理,做好党员的教育,管理和发展工作。
4.2 组织辖区单位党组织与社区党组织开展结队共建活动,发动社区党员参加社区建设和为群众服务活动。
4.3 加强对社区议事委员会和社区居委会以及统战、工青妇等群众社团组织的领导,研究制定社区发展规划和重大事项,支持和保证社区居民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协调好各方面关系。
4.4 支持社区居委会依法开展自治活动,为社区自治创造良好的环境。
4.5 进一步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和群众思想政治工作,密切联系群众,倾听群众的呼声,切实解决热点难点问题。
4.6 负责“两新”组织党组织建设工作。
5 组织活动形式
5.1 支部党员大会
5.1.1 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
5.1.2 研究讨论社区党委、支部工作报告或决定;
5.1.3 讨论并决定接受新党员,推荐表彰优秀党员;
5.1.4 选举新的支部委员和出席上级党代会代表;
5.1.5 对社区发展规划、工作计划、重要工作安排提出意见或建议。
5.2 党支部委员会
5.2.1 研究贯彻上级党委的决议、决定和指示;
5.2.2 讨论研究党支部工作计划、总结、重要活动安排和部署;
5.2.3 讨论研究党的建设和党员管理教育方面的问题;
5.2.4 讨论研究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5.2.5 讨论研究发展党员、党员奖惩以及自身建设的问题;
5.2.6 研究和贯彻落实社区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5.3 党小组会
5.3.1 组织党员学习政治理论和上级的文件精神;
5.3.2 研究如何贯彻执行支部决议和各项工作任务;
5.3.3 党员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
5.3.4 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5.3.5 定期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5.3.6 根据群众思想状况,研究如何做好群众工作;
5.3.7 研究选举和发展党员工作;
5.3.8 评选优秀党员,讨论对党员的处分;
5.3.9 改选党小组长、酝酿支部委员会候选人等党务工作事项。
5.4 党课:
5.4.1 党课要以《党章》及《准则》为基本教材,结合各个时期党的中心工作,对党员进行党的基本知识、党性修养、党风党纪教育;
5.4.2 党课教育要制度化,一般一至两个月安排一次。
6 社区党组织工作内容
6.1 指导社区开展创建“六个家园”活动;
6.2 指导创建非公企业“党建工作示范点”;
6.3 帮助社区党组织筹措“帮困救助金”,加大对困难居民的帮扶力度;
6.4 帮助社区党务工作者提高素质与能力;
6.5 参与社区重大决策研究,完善民主听证会制度;
6.6 宣传党代会精神,建立党与群众沟通的桥梁。
7 党务公开
为贯彻落实区委组织部下发《白下区关于进一步规范社区党组织党务公开的实施意见》及“党旗飘扬在社区”的有关精神,在街道党工委的具体指导下,全面推进社区党务公开。
7.1 长期公开内容:
7.1.1 社区党总支班子成员分工情况;
7.1.2 社区党总支年度党建工作安排和上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7.1.3 党员设岗定责情况(在职党员)
7.2 定期公开内容:
7.2.1 社区党委年度工作目标进展或完成情况;
7.2.2 党员参加组织活动及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情况;
7.2.3 党组织安排实施帮扶、救助困难党员群众情况;
7.2.4 社区党员帮困基金捐助情况;
7.2.5 党建经费使用情况;
7.2.6 党员缴纳党费情况
7.3 及时公开内容:
73.1 对社区党员群众建议、意见的反馈或整改情况;
7.3.2 推荐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转正情况;
7.3.3 共建单位参与、支持社区党委开展工作情况;
7.3.4 上级党组织和社区党委认为需要公开的其他内容,尤其是党的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文件精神。
7.4 社区党务公开监督员制度
7.4.1 社区党务公开监督员主要由常任制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离退休老干部,普通党员群众担任。
7.4.2 党务公开监督员主要对社区党组织党务公开内容和形式提出合理化建议,及时收集、反馈党员和群众的建议、意见,参与评议考核。
7.4.3 定期集中组织对社区党务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在日常工作中发现和存在问题,进行跟踪督查,并及时反馈。
7.4.4 社区党组织积极支持配合党务公开监督员的工作,认真听取监督员对社区党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为监督工作创造条件。
7.5 日常会议活动制度
7.5.1 每月召开一次社区党委会议,遇有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
7.5.2 每月召开一次支部书记例会。
7.5.3 每半年召开一次党员大会。
7.5.4 每一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
7.5.5 每年上党课1-2次。
7.5.6 每半年召开一次社区党建协调会。
7.5.7 每季召开一次社区党建议事会。
7.5.8 每季举办一次党员服务活动。
7.5.9 每月召开一次社情民意分析会(党支部组织召开)。
7.5.10 每月组织一次活动(党支部组织召开)。
7.5.11 每年进行一次民主评议党员。
7.6 党务公开的形式
7.6.1 设立党务公开栏。在社区醒目处设立党务公开栏,以便于党员群众及时了解和监督社区党务公开的情况。
7.6.2 召开情况通报会。对于涉及社区党员群众切身利益及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可采取召开形式多样的情况通报会,及时公开社区党组织的有关决定、决议等。
7.6.3 建立“电子党务”。社区设立党建网站,为推进党务公开提供资料、传递信息、拓展空间,增进社区党组织与党员群众的互动交流。
7.7 公开方式
7.7.1 长期公开:社区部分党员设岗定责,结对帮扶困难群众等通过“党务网站”长期公开;
7.7.2 定期公开:通过橱窗定期公开深入基层调研结果、推荐的就业岗位、调解的居民矛盾纠纷、社区治安稳定情况、环境卫生及助老助残情况;
7.7.3 及时公开:通过橱窗及时公开社会公益活动,接待居民及低保救济发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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