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西街社区

社区首页 | 公告信息 | 社区办事 | 社区风采 | 社区党建 | 社区服务 | 96180
当前位置:首 页 > 全城社区 > 鼓楼区 > 凤凰西街社区 > 其他事项 > 正文
收容精神病人工作规范和要求

录入时间:2007-11-9    责任编辑:凤凰西街    来源:凤凰西街

  一、收容对象

  根据市局《关于转发〈公安部关于部分地区连续发生精神病人肇事肇祸案件的情况通报〉的通知》(公治发[2000]52号)的要求,对严重精神病人、流散社会精神病人要送至精神病医院收容管理和治疗。

  二、工作程序和要求

  1、公安派出所对辖区内的精神病人要视病情轻重和监护难易程度,确定重点对象,加强对严重精神病人的收治工作。费用由其工作单位和家庭承担。对于此类精神病人,由派出所和分局提出意见,经市脑科医院鉴定后,填写《严重精神病人收容呈批表》报市局治安处。

  2、对无工作单位、家庭生活困难无力承担收治费用的,积极会同乡、镇、街道,向区、县民政局申请作为民政救济对象,争取经费补助。

  3、对街面上流浪的精神病人要及时收容,查明身份,通知其家人或单位带回;确实无法查清下落的,经市脑科医院鉴定后,到市局治安处填写《精神病人临时收容通知单》,送精神病院收治。



管理员登陆

记住我的登录 忘记密码?
   我要注册

所辖小区

裕华名居 海棠里
牡丹里 凤凰西街223-277号
凤凰三村21号 凤凰三村20
凤凰三村小区 汉中门大街58号
汉中门大街56

便民服务

南京景点查询 手机归属地
电视预告 天气预报
地图公交线路 江苏体彩
电话话费查询 江苏福彩
车辆曝光查询 在线翻译
公共资费查询 股市行情
社保帐户查询 万年日历
电子地图 列车时刻
  

社区调查

    您最希望我们在社区里举办什么活动?





  
    您最希望我们在网上开展什么活动?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法律声明 | 站点地图
版权所有 社区百事通 www.besttone.com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A2.B1.B2-20040001]
本站的使用及浏览,即表示您已接受相关的服务条款、隐私保护原则和免责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