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对象:
具有本市城镇户口或缴费年限满10年以上的本市农村户口,年满16周岁且未达法定退休年龄,有劳动能力,在没有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期间,从事有合法经济收入的自雇人员。
参保手续:
首次参加养老保险的,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户口薄”;续保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薄”、“职工养老保险关系变动表”。
缴费标准;
自由职业人员根据本人的实际收入,在本市上年度职工社会月工资60%-300%范围内自行交纳基数,现行缴费比例为22%。
缴费方式:
首次缴费须与办理参保手续的次月,凭《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卡》到居住地的市建行营业网点缴费,以后应于每月25日前到市建行网点缴费,也可将所缴费用预先存入建行营业网点,有银行每月代为扣缴。